需要提交与报送的材料

  • (二)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进行筛选,并将推荐意见以单位函的形式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则上每个设区市、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限推荐申报1家。
  •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实地考察,并组织专家评审,结合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结果,提出遴选意见。

通知其他要点

  •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第九批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在江苏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所在地区或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要任务,相关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能力业绩突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地方、部门或行业教育培训机构、专业协会(学会)及大型企业培训机构,均可申报。
  • (一)聚焦我省“1650”产业体系建设需求,紧扣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前沿新材料、商业航天、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重点领域,在人形机器人、量子科技、原子级制造等新领域新赛道,培养培训智能型、绿色型、融合型人才有明显优势,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专业领域影响力与行业认可度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扎实,

以上要点由系统自动摘录自官方通知原文,未经改写。具体条件、时间与材料要求,请以官方原文及当年评委会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