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与受理节点

  • (一)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工程师评审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及《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0号)执行。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 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12日到7月2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职称申报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 (一)各单位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7月6日至7月10日。

申报条件与资历要求

  • (四)对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员,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执行。对于持有相关国际职业资格的海外人才,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国际职业资格与高级职称比照认定目录(2024版)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69号)执行。
  • (一)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审核、评审过程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发现承诺不实的,按规定撤销职称,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各单位在审核中发现申报人材料不实的,不得退回申报材料便于其修改,应于取消其参评资格的同时报省水利厅人事处。
  • 《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0号

需要提交与报送的材料

  • (六)2025年评审未通过者,2026年不能提供有效反映其新增业绩成果评审材料的,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其2026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 申报材料及在线填报材料应清晰工整,确保质量。如发表论文被重要检索系统收录,请在线填报该论文时上传相应证明。上传的附件证明材料须有审核人员签字和单位印章。项目类经历和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有该项目的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字证明。
  • 四、申报材料审核等有关要求

评审、公示与异议渠道

  •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44号)精神,经研究,现将工程师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其他要点

  • 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以及省有关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 (二)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申报评审相应层级职称。
  • 上述人员在所在单位内部公示时,应将除涉密内容外的业绩材料单独公示。

以上要点由系统自动摘录自官方通知原文,未经改写。具体条件、时间与材料要求,请以官方原文及当年评委会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