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与受理节点

  • (六)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继续教育学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至7月21日,各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和人社局职称部门完成本级审核并提交评委会的截止时间为7月24日17:00,评委会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00。逾期不接受补报。
  • (七)各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和省直单位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8月20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条件与资历要求

  • (一)根据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认真执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级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人社职〔2024〕6号)等相关文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职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
  • (二)按照《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苏职称〔2021〕132号)的有关规定,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高级安全工程师职称。
  • (三)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纳入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结合实际情况,对引进吸收、推广应用国外先进安全技术和装备过程中取得关键性技术进步的;或长期从事安全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主持完成较大难度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取得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需要提交与报送的材料

  •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严格审查核对原件,在所有复印件(纯文字内容页面除外)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及经办人签名、审核日期,杜绝弄虚作假。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为其出具公示结果证明。
  • 四、申报材料提交及装订要求
  • 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申报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学术成果,以及业绩成果不实或造假等《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所列违规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并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

评审、公示与异议渠道

  •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44号)精神,高质量做好全省高级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经省人社厅同意,现就2026年度全省高级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三)申报高级职称的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 (五)评审结果公布后,评审通过人员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自主打印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或者代为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其评审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

通知其他要点

  • 苏应急函〔2026〕75号
  • (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服务和安全科学应用等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
  • (二)在我省就业、从事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港澳台专 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以上要点由系统自动摘录自官方通知原文,未经改写。具体条件、时间与材料要求,请以官方原文及当年评委会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