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与资历要求
- 海外专业技术人才在境外留学或工作期间取得目录内所列资格,具有留学(本科及以上)或海外工作(一年以上)经历,且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申报比照认定相应职称。境外职业资格持证人才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或者相应职称申报网上平台),在线填报职称申报信息,用人单位需对申报材料和履职情况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 1.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职称。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目录内31项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程技术、财经、药学等领域持证人员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可直接对应申报同层级的职称评审,符合高一级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考试或评审。
- 2.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互认国际职业资格。支持江苏人才“持证出海”、跨境执业,取得工程技术、财经等9项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赴境外就业,可直接向境外有关机构申请对接境外职业资格认证或豁免境外职业资格专业、专项考试,互认资格可用于境外执业、国际项目投标、跨国企业任职等。
通知其他要点
-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优化国际化人才评价体系,构建境内外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业资格双向互认、职业资格对应职称等多维人才评价机制,经研究,现公布《江苏省境内外职业资格比照认定及双向互认目录(202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比照认定的对象和申报程序
- (一)江苏省境外职业资格(专业技术类)比照认定职称目录(附件1)
以上要点由系统自动摘录自官方通知原文,未经改写。具体条件、时间与材料要求,请以官方原文及当年评委会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