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与受理节点
- 1.以松江区为主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含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2026年6月30日)。
- 1.论文若已公开发表,需同时上传论文的WORD版本以及杂志的封面、目录、正文彩色扫描页(把扫描件合成PDF),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申报人须在材料申报截止日之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申报人应在正规期刊发表论文,正规期刊注有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号)、国际刊号(ISSN号)),
- 2.申报系统设有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8月10日),此截止日期是指申报人员完成内容填报并进行第一次提交的日期,不包括提交后评委会要求后续修改提交。申报人员完成第一次提交后,应及时登录申报系统查看审核进展情况,根据系统提示,修改、补充完善材料后再提交。
申报条件与资历要求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 三、申报条件
- (一)基本条件
需要提交与报送的材料
- 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的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选择“关于2026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的通知(松江区)”,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
- 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原件扫描件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评审工作将以网上上传的材料为准,请慎重提交),同时生成并打印申报表。
- 1.网上申报材料具体填报请务必严格按照《网上信息填报要求》(附件1)提交。
评审、公示与异议渠道
- 2.专业科目。须完成建筑相关专业科目累计30学时学习。请登录“上海建交人才网知识更新平台”(https://jjrc.jjrc.zjw.sh.gov.cn/zsgxpt)进行“用户注册”,完成个人信息填报—拟申报评委会选择“松江区中评委”继续教育—选择课程—完成费用缴纳—开始课程学习。
通知其他要点
- 一、评审机构
- 上海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松江区),由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
- 二、评审专业
以上要点由系统自动摘录自官方通知原文,未经改写。具体条件、时间与材料要求,请以官方原文及当年评委会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