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与受理节点

  •   (1)网上填报评审材料,请仔细阅读《申报人操作手册》,并确认上传附件不含病毒。此外,上传附件应按“1个项目对应1个附件”的原则,上传PDF格式的材料,不得上传压缩包等其他格式文件,否则影响评审。
  •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周五)。申报受理机构为上海市统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委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组织人事处(黄浦区威海路48号1615室,电话53851975、53857062)。
  •   高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并通知申报人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通过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对截止日17时未按要求完成提交,或未按高评委办公室要求的修改时限完成修改的申报人,不纳入2026年度评审受理范围。

申报条件与资历要求

  •    一、关于申报条件
  •   见《上海市正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条件》(附件1),其中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当年度拟办理退休手续(包括弹性退休、法定退休)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对按有关规定延迟退休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提供延迟退休审批表,其他单位人员应提供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且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的书面材料。
  •   申报人在注册信息后,须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打印申报表,并将申报表中的“学历、经历等情况核实意见”页、“所在单位核实意见”页写上核实意见,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单位意见”栏提交。

需要提交与报送的材料

  •   根据操作提示及帮助,点击“关于2026年度上海市正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链接,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上传申报材料及附件。
  •   3.申报正高级统计师评审材料要求

评审、公示与异议渠道

  •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77号)和《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度上海市正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其他要点

  •    二、关于申报程序
  •   2026年度上海市正高级统计师职称实行网上申报。
  •    (一)网上申报

以上要点由系统自动摘录自官方通知原文,未经改写。具体条件、时间与材料要求,请以官方原文及当年评委会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