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与受理节点

  • 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等资历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均为 2026年6月30日 。 以上材料除《评审表》外,其他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自行做好相关材料备份工作。
  • 网络申报时间: 2026年6月5日至6月30日(申报人员应于此日期前完成报名操作,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 网络审核截止时间: 2026年7月30日17时(各级各单位应于此时间前完成对符合条件申报人员的审核上报,即信息推送至“组建单位审核”环节。逾期系统自动终止)。

申报条件与资历要求

  • ( 2)比照国内同等资历人员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的海外留学回国来闽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或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
  • ( 3)不具备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要求,但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的特殊人才。
  • (二)单位公示推荐。 所在工作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论文论著、奖项、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逐项进行审核,查验是否齐全、真实、准确。必要时,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技术主管、人事干部参加的考核组,对申请人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

需要提交与报送的材料

  • (一)个人自主申报。 申报人应按规定如实客观填写并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相关材料(详见材料清单)。
  • (三)申报委托及审核。 职称申报实行层级负责制, 申报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提交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企业 (含职称评审试点龙头企业,下同)审核推荐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申报按规定程序由所在设区市人社局审核推荐) 。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和省直单位职改办将材料汇总,统一开具委托评审函,报送省职改办复核。
  • (十一)《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材料清单》(见附件) 1份,贴在材料袋上。

评审、公示与异议渠道

  • (四)评委会认定(评审)。 组建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委员会,或由省职改办委托相应专业评委会进行认定(评审)。 其中,对采取直接认定职称的人选,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考评,考评情况作为认定资格的重要依据。
  • (五)网上公示。 经认定(评审),拟通过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 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监督。
  • (六)确认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确认高级职称并颁发相应证书。

通知其他要点

  •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的部署要求,切实发挥职称评审 “指挥棒”作用,坚持以用为本,突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绩和实际贡献评价,最大限度释放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工作。
  • 一、认定(评审)范围、对象和依据
  • (一)认定(评审)范围和对象

以上要点由系统自动摘录自官方通知原文,未经改写。具体条件、时间与材料要求,请以官方原文及当年评委会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