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与受理节点

  • 七、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地点
  • 1.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8月1日至9月15日。9月15日前申报人须在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中成功提交过一次申报材料,逾时无法申报。对于因申报人材料不全、经评委会驳回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改的,评委会办公室不再审核受理。
  • 2.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由评委会短信通知)。

申报条件与资历要求

  • 二、申报范围
  • 三、申报条件
  • (一)基本条件

需要提交与报送的材料

  • 所有业绩成果均需提供有本人署名的证明材料,附件均需彩色扫描件上传。
  • 申报人访问“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网站(https://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进入首页,按照评审通知进行注册申报,选择个人扫码登录后使用随申办APP扫描二维码登录,点击左栏“人事人才”—“职称申报”填写申报材料。
  • 高评委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有异议的材料退回修改,请申报人密切关注系统信息。

评审、公示与异议渠道

  • 为促进本市实验技术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集聚和培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进上海(长三角)国际科创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根据《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62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
  • 上海市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负责本市高级实验师、正高级实验师评审工作。高评委下设实验研究、实验教学、实验服务和实验管理4个学科组:
  • 6.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本单位申报人职称申报情况及业绩成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在《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申报系统生成)“单位意见”栏内,注明公示期并核实盖章。

通知其他要点

  • 一、评审机构
  • (一)实验研究:实验技术开发,实验创新,仪器设备设施研制改造。
  • (二)实验教学:实验技术教育、培训或指导。

以上要点由系统自动摘录自官方通知原文,未经改写。具体条件、时间与材料要求,请以官方原文及当年评委会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