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与受理节点

  • (三)申报受理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上班时间(不含公休日)。

需要提交与报送的材料

  • (一)申报。省内符合资质条件且有意申请为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和PDF电子版。
  • (一)材料失真处理。申报材料不真实的,取消其本次申请资格,列入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失信名单。

评审、公示与异议渠道

  • (七)接受监督。自愿接受各级医保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管。
  • (三)遴选规则。评审结果按片区得分高低排名,片区内得分最高的机构入选;拟入选机构因各种原因退出申请或被取消资格时按得分排名依次递补。片区内没有申报机构或虽有申报机构但不具备条件的,按缺额处理。
  • (四)公示。省医保局向社会公示遴选出的机构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通知其他要点

  • 为规范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确保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评价质量,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24〕29号)、《国家医保局、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关于做好当前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5〕11号)等文件精神,
  • 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级别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三个级别。
  • 已在福建省人社部门备案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

以上要点由系统自动摘录自官方通知原文,未经改写。具体条件、时间与材料要求,请以官方原文及当年评委会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