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与受理节点

  • (一)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以促进科技成果应用为目的,为促进技术与产业、研发、人才和资本等要素资源有机融合与高效配置,提供技术转移转化全链条、专业化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八、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地点
  • 1.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8月1日至9月15日。9月15日前申报人须在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中成功提交过一次申报材料,逾时无法申报。对于因申报人材料不全、经评委会驳回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改的,评委会办公室不再审核受理。

申报条件与资历要求

  • 二、申报范围
  • 三、申报条件
  • (一)基本条件

需要提交与报送的材料

  • 所有业绩成果均需提供有本人署名的证明材料,附件均需彩色扫描件上传。
  • 以上均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 申报人访问“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网站(https://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进入首页,按照评审通知进行注册申报,选择个人扫码登录后使用随申办APP扫描二维码登录,点击左栏“人事人才”—“职称申报”填写申报材料。

评审、公示与异议渠道

  • 为加快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打造专业化技术经理人队伍,推进上海(长三角)国际科创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根据《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
  • 上海市经济系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负责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
  •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所属系统有相关主系列(专业)评委会的,应从本系统评委会申报。

通知其他要点

  • 一、评审机构
  • 1.具有本市户籍。
  •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以上要点由系统自动摘录自官方通知原文,未经改写。具体条件、时间与材料要求,请以官方原文及当年评委会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