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与受理节点

  •   1、以嘉定区为主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含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系列机电或智能汽车技术相关专业、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岗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   7、任职资历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   3、申报人须在2026年7月6日至8月6日18:00前完成内容填报及首次提交。此日期为首次提交截止日,不包括评委会要求的后续修改提交。逾期未完成首次提交者,视为放弃本年度评审。

申报条件与资历要求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和《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
  •    三、申报条件
  •   (一)基本条件

需要提交与报送的材料

  •   根据嘉定、昆山、太仓共同发布“五大行动”方案和推进的《嘉昆太协同创新核心圈建设100项重点合作事项清单》,上海市工程系机电与智能汽车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嘉定区)对申报人近3年在昆山、太仓两地职称评审中已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予以认可。申报人应在网上申报的“附件资料”一栏上传已完成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
  •   1、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的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s://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填写个人基本资料,选择“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与智能汽车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嘉定区)”,
  •   2、各栏目具体填写要求及附件上传规范,请严格按照附件《网上申报及上报纸质材料要求》(附件3)执行。填报完成后,生成申报表,交单位核实盖章后扫描上传,完成首次提交。受理部门进行网上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网上反馈。

评审、公示与异议渠道

  •   3、评委会将对所提交的文章进行重合度抽检,对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若申报人已进行过“查重”,可将“查重”报告一并提交。
  •   1、涉及机电专业评审的浦东新区、松江区、金山区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在各自区评委会申报。上述区注册的非公企业,原则上在各自区申报。
  •   中央在沪单位中相关主体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在本评委会受理范围内,请到单位所属系统评委会参加评审。中央在沪单位中非主体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需委托本市评审的,由具有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一般相当于正厅级)出具委托评审函,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同意后推荐报送。

通知其他要点

  •    一、评审机构
  •   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与智能汽车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嘉定区),由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
  •    二、评审专业

以上要点由系统自动摘录自官方通知原文,未经改写。具体条件、时间与材料要求,请以官方原文及当年评委会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