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与受理节点

  •   本市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本市申报职称:
  •   近2年内严重违反出版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者,或正在查办中的涉事人员,不受理申报。
  •   一般不受理申报。对于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业绩突出,且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出版专业技术人才,在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适当放宽学历和资历条件限制,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单位审核推荐后,进行破格申报。

申报条件与资历要求

  •   二、申报范围
  •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当年度拟办理退休手续(包括弹性退休、法定退休)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后,因退休年龄问题影响到职称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以及相关的工资待遇等,由本人负责。
  •   2025年度未通过评审者,今年一般不接受连续申报,如需申报,须在2025年度内取得以下突出业绩或重大贡献之一,并由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否则不予受理:(1)独立策划兼责任编辑的出版项目获得全国性出版奖项;(2)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与经由专家鉴定通过的省部级以上课题,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需要提交与报送的材料

  •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   2. 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和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将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核实盖章后报送。
  •   世纪集团受理点:负责属于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内的申报材料;联系人:崔弦 53201838;

评审、公示与异议渠道

  •   为做好2026年度上海市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23〕2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2026年度本市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其他要点

  •   一、机构设置
  •   上海市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是本市出版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审机构,设社科、科技、文学艺术(含美术、音乐、舞蹈等)3个专业学科组。
  •   申报对象需结合单位出版领域和本人从事专业岗位内容,自行选择其中1个专业学科组进行申报。

以上要点由系统自动摘录自官方通知原文,未经改写。具体条件、时间与材料要求,请以官方原文及当年评委会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