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与受理节点
- 八、受理时间、地点及费用
-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8月15日-9月15日。申报人员必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否则将无法参加本年度的评审。
- (三)纸质材料受理时间:申报人员通过网上审核并取得受理号后,按照职称申报平台发出的短信通知时间段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条件与资历要求
- 三、申报范围
-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与评审专业相关领域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
- 2.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当年度拟办理退休手续(包括弹性退休、法定退休)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对按有关规定延迟退休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提供延迟退休审批表,其他单位人员应提供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且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的书面材料。
需要提交与报送的材料
- 六、申报材料
- (四)纸质材料受理点: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6号窗口(仙霞西路779号1号楼),咨询电话:52897770。
- (五)评审费用:评审费800元/人。评审费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支付(评审未通过者,费用不予退还)。
评审、公示与异议渠道
-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农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上海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办法》(沪人社专〔2024〕273号)等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上海市农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上海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负责本市农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通知其他要点
- 一、评审机构
- 二、评审专业
- 评审专业包括农学、园艺、植保、土肥、水产养殖、农业资源环境、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业农村发展与管理、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畜牧、兽医、野生动物保护等。
以上要点由系统自动摘录自官方通知原文,未经改写。具体条件、时间与材料要求,请以官方原文及当年评委会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