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与受理节点
- 对资历条件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申报人员,一般不受理申报。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业绩突出的艺术专业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破格年限不超过1年:
- 向有关管理部门申领,时限为申报截止日前2年。
- (一)网上申报时间
申报条件与资历要求
- 一、申报范围
- 1.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当年度拟办理退休手续(包括弹性退休、法定退休)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后,因退休年龄问题影响到职称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以及相关的工资待遇等,由本人负责;
-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需要提交与报送的材料
- 2.上年度评审未通过的不接受申报。一年来有重大创作成果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奖项的除外,须提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详细说明推荐理由,经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可进入评审程序;
- 四、申报材料及内容要求
- 7.申报表格打印。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确定信息完整,生成打印纸质申报表。
评审、公示与异议渠道
- 根据《中国文联关于开展新文艺群体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同意,现就2026年度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在本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艺术表演(含舞蹈、杂技、曲艺等演员和演奏员等)、艺术创作(含戏剧、影视、音乐、曲艺、舞蹈、民间文艺、杂技的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
- 请申报人根据自身情况,申报对应职称专业。申报职称专业不符的,将影响最终评审结果。
通知其他要点
- 1.具有上海市户籍;
-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以上要点由系统自动摘录自官方通知原文,未经改写。具体条件、时间与材料要求,请以官方原文及当年评委会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