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与受理节点
- 1.以崇明区为主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不含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系列建筑专业相关技术工作的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 5.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是指取得职称资格(或者符合规定的聘任条件)后的聘任时间,按实计算。任职资历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 1.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1篇,或不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技术总结2篇及以上。论文或技术总结原稿字数达3000字(含)以上。申报人须在材料申报截止日之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申报人应在正规期刊发表论文,正规期刊注有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号)、国际刊号(ISSN号)),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
申报条件与资历要求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中级职称评审未获得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之后在专业技术领域取得重大业绩者除外,重大业绩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出版过专业论著)。
- 四、申报条件
需要提交与报送的材料
- 3.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和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申报。
-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 3.如实填写申报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上传附件应为JPG或PDF格式,1个项目对应1个附件,上传的附件名称应与项目对应,多页的可合并扫描,不得上传压缩包等其他格式文件。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评审、公示与异议渠道
- 3.为加强学术规范,评委会将对申报人所提交的论文抽样进行重合度检测;若申报人自己已进行过论文的网络“查重”,请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起提交。同时,也请申报人慎用人工智能工具进行辅助写作。对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 注:论文文件命名格式:姓名-论文标题(如张三-论文题目)。文章正文标题下注明作者姓名、主审论文或副审论文。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评委会不予受理。
通知其他要点
- 一、评审机构
- 上海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崇明区),由上海市崇明区建筑业联合会组建。
- 二、评审专业
以上要点由系统自动摘录自官方通知原文,未经改写。具体条件、时间与材料要求,请以官方原文及当年评委会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