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与受理节点
- 线下专业科目由上海服装行业协会统一组织专业讲师授课,在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人数具体安排时间及地点(具体培训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 在规定申报时间段内,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在【中级职称评审通知】栏搜寻点击本评委会发布的“评审工作的通知”,选择点击要申报的学科组,按要求用手机扫码进入填报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填写。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
- 1、网络申报系统设有申报截止日期:从2026年8月1日-2026年8月20日截止,此截止日期是指申报者完成内容填报,并进行第一次提交的日期,不包括提交后评委会要求后续修改提交。申报者必须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点击“上报材料”提交评委会审核。否则将无法参加当年的中级工艺美术师评审。
申报条件与资历要求
-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4个月中在上海累计缴纳社保满12个月),在本市专职从事设计、制版、工艺制作,技术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其中,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递交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申报证明。
-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服装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担任服装相关专业助理工艺美术师职务满2年;
-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服装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担任服装相关专业助理工艺美术师职务满4年;
需要提交与报送的材料
- (2)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获奖项目为集体奖项时,个人必须是该奖项主要贡献者,申报时需提供可靠的证明材料,上传在“附件资料”栏;
- (3)非沪籍须提交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4个月中在上海累计缴纳社保满12个月证明材料,上传在“附件资料”栏;
-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评审、公示与异议渠道
-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工艺美术系列服装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加快建设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服装专业人员队伍,提高服装专业的设计与制作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5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
- 3、中央在沪单位按规定不可参加地方评审,如确有必要参加地方评审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向评委会和主管部门商议同意后,按规定出具委托函。
- 2、“基本信息”栏,申报者必须对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信息,按要求如实填写。单位电话须准确填写座机或者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手机号,以便评委会核实相关信息。注:单位代码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对申报人的一个基本情况的了解,请申报人填写“基本信息”栏时除必填项外,其他栏目也尽可能填写正确、完整,若空缺,专家在评审时将视此项为“无”。
通知其他要点
- 一、评审机构
- 上海市工艺美术系列服装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二、评审专业
以上要点由系统自动摘录自官方通知原文,未经改写。具体条件、时间与材料要求,请以官方原文及当年评委会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