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与受理节点

  •   4.公开发表的论文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以PDF格式上传)及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若发表论文,申报人员应在材料申报截止日之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
  •   (1)网络申报系统设有申报截止日期,此截止日期是指申报者完成内容填报,并进行第一次提交的日期。不包括提交后评委会要求后续修改提交,申报者必须在此日期前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   说明:不写明单位核实意见或不加盖公章、负责人签章的,作不受理申报材料处置。

申报条件与资历要求

  •   本年度评审工作重点:落实本市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加快推进冶金产业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克服唯学历、唯获奖、唯论文倾向,引导冶金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领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   申报范围如下:
  •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聘任相应职务、拟聘任工程师职务(岗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需要提交与报送的材料

  •   申报人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的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先按要求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然后再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中评委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
  •   (2)申报人完成第一次提交后,要经常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评审进程,若出现评委会退回的状况,请抓紧根据评委会提出的修改、补充材料要求进行修改,并勿忘修改后再次提交。未在评委会通知日期前完成修改并提交,视为放弃今年评审。
  •   中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通知参评对象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

评审、公示与异议渠道

  •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冶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上海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沪人社专〔2023〕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   宝钢第一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或评委会),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组建,负责本市冶金专业工程师职称的评审工作。
  •   1.论文是考核申报人专业理论水平的重要依据,为强化学术规范,评委会办公室将通过中国知网对所提交的论文、项目技术总结抽样进行重合度检测。同时,也请申报人慎用人工智能工具进行辅助写作。对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若申报人已进行过论文查重,可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起提交。

通知其他要点

  •    一、评审机构和评审重点
  •    二、评审范围
  •   中评委下设七个专业学科组,具体专业范围如下:

以上要点由系统自动摘录自官方通知原文,未经改写。具体条件、时间与材料要求,请以官方原文及当年评委会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