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基本情况

2026年10月22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批准确认林巧利等526位同志高级会计师职称的通知》(闽人社批复〔2026〕423号)。

本次批复的核心信息:

  • 批复对象:林巧利等 526 位同志,对应 2025 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结果
  • 发文依据: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2025 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结果的函》
  • 人员构成:事业类评审通过 130 人、企业类评审通过 396 人,合计 526 人(名单见批复附件 1、附件 2)
  • 主送单位: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设区市人社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相关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通过人员的资格确认时间按批复文件执行(2025 年度),涉及职务聘任、待遇兑现的,以各单位人事部门按文件核定的时间为准。

附件名单怎么查

批复附两份名单,按单位性质分类:

  • 附件 1:2025 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称人员名单(事业类),共 130 人
  • 附件 2:2025 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称人员名单(企业类)

名单内人员可在福建省人社厅官网本通知页查阅原始附件,核对本人姓名与单位信息。

高级会计师职称的评审逻辑(供后续申报人参考)

高级会计职称采取"考试合格 + 评审"的组合方式,本次 526 人即走完评审环节后的批量批复结果。对计划申报的人,有几个节奏点值得提前规划:

  • 先过全国统考:《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是申报评审的前提,成绩有效期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规定执行
  • 业绩材料是评审重点:主持或参与的财务制度建设、成本管控、投融资方案、审计整改等实际成果,需要有可佐证的单位材料
  • 单位推荐环节不能省:评审申报一般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上报,提前与人事沟通排名与名额安排
  • 当年通知当年条件:各年度评审通知对学历资历、材料格式的要求可能调整,以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当年文件为准

给财会与工程两类读者的对照提醒

虽然本篇是会计系列批复,但"考试合格线 + 评审材料关"的组合逻辑在工程系列职称同样适用。工程系列读者可对照自查:

  • 已有中级职称满规定年限的,提前整理近 3-5 年项目业绩
  • 业绩材料与社保、劳动合同的单位口径要一致,不一致容易在审核环节被退回
  • 申报窗口普遍偏短,继续教育学时等"硬指标"建议提前完成

对申报条件拿不准的,可以先做一次免费资格自测,或直接电话咨询:025-82221959(周一至周日 9:00-22:00)。

本文信息整理自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原文,具体以官方正式文件为准。